2012年4月,国务院原总理温家宝在出席首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时正式提出中国政府将发起设立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以下简称“中东欧基金”或“基金”),并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基金承办单位。基金一期于2013年11月正式成立,规模为4.35亿美元。李克强总理在出席第二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时正式对外宣布基金成立,并将中东欧基金写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此后历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文件中均纳入中东欧基金有关内容。
2017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出席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时正式对外宣布基金(二期)成立。2018年2月,基金二期完成首次封闭。
中东欧基金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中东欧16国的基础设施、能源、电信和特殊制造业等潜力行业。基金重点投资于有稳定现金流的棕地投资项目及有增长潜力的绿地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