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进口信贷指进出口银行为保障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的商品、服务和技术进口,向符合要求的境内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
支持对象
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具备贷款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均可向进出口银行申请进口信贷。采用代理方式进口的,在确保不重复贷款的前提下可纳入进口信贷支持范围。
申请条件
1.借款人生产经营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2.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的,项目公司发起人须具备上述条件),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项目经我国及项目涉及的其他国家有权机关批准(如涉及);
4. 国别风险较高的租赁项目须按照进出口银行要求投保相应保险;
5.提供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如涉及);
6.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