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出口买方信贷指进出口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的促进中国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的本、外币贷款。
支持对象
境外金融机构、进口国财政部或进口国政府授权的机构,以及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进口商或境外业主。
申请条件
1.借款人所在国经济、政治状况相对稳定,或项目所在国国别风险可控;
2.借款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出口产品、技术及服务符合我国及进口国有关规定,其中文化产品应列入我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或属于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电影和电视剧版权出口和文化企业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等;
4.借款人提供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如涉及);
5.在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时投保出口信用险;
6.借款人为国际多边金融机构时,如其成员国中有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申请前应取得进出口银行同意;
7.借款人为境外金融机构时,其相关资信材料可通过银行家年鉴(Banker Almanac)、全球银行与金融机构分析(Bank Scope)、穆迪(Moody’s KMV)及其他专业信息渠道获得;
8.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