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与三方发展合作的优化路径分析
作者:宋微 尹浩然
随着南南合作的不断发展,三方发展合作逐渐成为南南合作和南北合作的有益结合和补充。交易成本过高成为当前阻碍三方发展合作的主要障碍。中国本着相互尊重、相互借鉴、博采众长的精神,在坚持“受援国提出、受援国同意、受援国主导”原则的基础上,积极与DAC成员、国际组织以及私营部门等伙伴方探索开展优势互补的三方发展合作,提升国际发展合作的水平和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参与三方发展合作的有效性,中国应积极拓展三方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着力推动三方发展合作的平台化和机制化建设,并提高国内多方主体参与三方发展合作的积极性。具体内容请见《海外投资与出口信贷》2022年第四期第11~15页。